冲突的起因

你有一个行动范围。你的配偶也有行动范围。你的父母和孩子也有行动范围。每个人都有行动范围。什么是行动范围?它是指你独自掌控并负责所发生之事的领域。 

上帝是万物的创造者和维系者,如果他创造的受造物具有自治的能力,那么除了上帝之外,就不可能存在其他的行动领域。如果你没有自治的能力,你就没有行动领域,因为行动领域只有在自治的背景下才能存在。独立思考、独立评估信息、独立信仰和独立选择的能力,赋予你一个属于你自己的行动领域,它与其他人——包括上帝的——截然不同。 

 并非所有活动都有其活动范围。例如,机器人没有自主权,因此对其行为不承担责任。它只能按照程序运行。它受控制,无法控制自身。因此,机器人没有活动范围。但上帝、天使和人类确实拥有自主权,因此对其自身行为负责。 

如果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行动范围,那就意味着每个人都对自己行动范围内发生的事情负有各自的责任。没有人可以对这些行为负责。唯有上帝对他在自己行动范围内的所作所为负责。每个天使也都对自己在自己行动范围内所做的事负责。每个人也都对自己在自己行动范围内所做的事负责。没有任何行动范围与其他行动范围重叠或交织。每个人都是独立且独立的。 

作为人类,我们的行动范围涵盖我们的思想、信仰以及选择或决定。我们的行动范围存在于我们的心灵之中。只有我们自己才对自己的思想、信仰和选择负责。其他人对此不承担责任。即使是上帝也不承担责任。上帝的行动范围涵盖了我们自身行动范围之外的一切。祂对智慧生物自主之外发生的一切负责。 

自制力是指能够按照上帝的旨意控制自身行为范围的能力。当我运用自制力时,我只对自己的行为范围负责。我永远不会为他人的行为范围负责。我只控制自己的思想、信仰和选择。我永远不会试图控制他人的思想、信仰和选择。当每个人都运用自制力时,每个人都可以在自己的行为范围内自由地为自己行事。 

当我失去自制力时会发生什么?我会为别人的行为负责,却不为自己的行为负责。我会将自己的所思所想、所言所行归咎于他人(包括上帝),并试图控制他人(包括上帝)的所思所言所行。这种缺乏自制力是罪性的自然结果,也是冲突的根源。 

上帝创造我们,赋予我们自主管理的自由,这是正确且公正的。祂赋予我们自主行动的空间,也是正确且公正的。当别人试图控制我们的行动空间时,我们会感受到这种企图的不公,并自然而然地抵制它。如果我们处于未堕落、无罪的状态,我们就会认识到试图控制我们行动空间的人的行为是不公正的。我们会认识到这是因为他们处于堕落的状态,所以我们会同情他们。我们不会把他们试图控制我们行动空间的行为当成针对我们个人的,但我们也不会丝毫地将我们的思想、信仰或选择屈服于他们。我们也不会与他们争执,而是在与他们交往时保持自制。这意味着我们永远不会试图控制他们的行动空间或为此承担责任。 

然而,在堕落、充满罪孽的状态下,情况就大不相同了。在堕落的状态下,当别人试图控制我的行动范围时,我会感到不公。我认为他们的冒犯是针对我,是针对我的。我感到被冒犯,并视其为针对我个人的。我变得防御性和反应性。为了维护自己的行动范围,我试图接管或限制他们的行动范围。为了保护自己,我需要对他们做任何事,我都愿意(当然,在一定范围内)。我没有自制力,所以我对他们的行动范围负责,而对我的行动范围不负责。我把我的所思所想、所说所做都归咎于他们,同时我试图控制他们的想法、所说所做。当两个人为对方承担责任并试图控制对方的行动范围时——当两个人试图支配对方时——就会产生冲突。

我们为什么会这样做?因为在罪性中,我潜意识里相信自己是神。当我是一个受造物,却又相信自己是神时,很多坏事就会发生。我很自私,做所有事都是为了自己,尽管我做的很多事在我看来都是为了别人。我没有自制力,所以我试图超越自己的行动范围,进入别人的行动范围,结果导致了冲突。我试图超越自己的行动范围,进入神的行动范围(试图控制时间、空间、环境、资源、信息、财务、财产等等),结果导致了压力。我认为别人属于我,所以我要为他们的想法、信仰和选择负责;我把他们的言行视为我个人的事,认为那是关于我的。因为我相信我拥有别人,所以我相信他们要对我负责,负责他们如何管理自己的行动范围,我也试图让他们对我负责。当他们不肯配合我时,我会试图说服或强迫他们顺从我的意愿。我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负责,因此试图控制他们。在罪性中,这总是会导致冲突。 

上帝能掌控他人行动范围内发生的事情吗?不,祂不能。上帝对他人行动范围内发生的事情负责吗?不,祂不负责。但是,上帝会要求他人就其行动范围内的行为向祂负责吗?是的,祂会。为什么会这样?因为祂是他们的创造者。他们来自祂。祂创造他们是为了一个目的。他们有自己的工作要做。他们是祂浩瀚创造中的管道,索取和给予。正如系统中的每个组件索取和给予(像一个管道一样运作),并且每个系统都在一个电路中运作(源头提供某种东西,由组件传递,最终返回到源头),整个系统的功能依赖于每个单独组件的功能。每个组件都是整个系统正常运作所必需的。作为创造者,上帝有权要求每个智慧生物向祂负责,就他们如何管理自己的行动范围及其对整个创造系统的影响负责。 

为了祂整个创造体系的利益,上帝必须在必要时介入,以造福整个体系。唯一能够偏离上帝设计的,是那些拥有自身行动范围或自治权的智慧生物。当它们被罪所蒙蔽时,它们的行为会损害上帝其他的创造物。因此,为了整体的利益,上帝必须介入,限制邪恶,使万事皆有功效(哥林多前书 10:13),使万事都互相效力,叫按祂旨意被召的人得益处(罗马书 8:28)。但上帝无法介入个人的行动范围。祂无法控制他们的想法、信仰或选择。那是他们自己的行动范围,而非祂的。祂只能介入他们试图完成的事情。 

因为每个人都靠着上帝的大能生活和运作,所以祂有权在必要时限制他们所拥有的权力,以限制他们想要作恶的欲望。上帝或许会为了祂造物的其他成员,阻止你说你想说的话,或做你想做的事。但他绝不会阻止你去思考、相信或选择你所想、相信或选择的任何事情。他绝不会阻止你相信谎言、错误地思考或选择作恶。但他或许会阻止你去作恶。你或许会选择拿起枪去杀人。上帝不会阻止你有这个想法,但他或许不会允许你拿起枪。他或许不会允许你拿起枪走向另一个人。他或许不会允许你在走向另一个人时举起枪。他或许不会允许你扣动扳机。他或许不会让枪走火。他或许不会让子弹击中那个人。他或许会在你做出决定后的任何一步进行干预。心灵的决定会命令身体去完成它。但身体完成决定的能力取决于力量——上帝的力量。上帝永远不会干预你的心灵(你的想法),但他可能会干预你的身体(你的行为)。当他干预时,他总是以造物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。 

如果事情会变得如此混乱,上帝为何要创造拥有各自行动范围的生物?个体的行动范围对于上帝创造能够爱的生物来说是绝对必要的,因为爱只有拥有自身行动范围和自主权的人才能实现。但是,创造拥有自主权的生物,就等于将他们的行动范围从上帝的控制中移除。这造成了上帝无法保证的事情。罪只能在上帝无法控制的地方产生,而上帝无法控制一个智慧生物的行动范围——自主权。虽然罪的出现没有任何理由,但它只能在智慧生物的行动范围——而上帝无法控制的地方——产生。 

然而,正是那促使个人行动领域被创造出来的爱,才能够拯救那些被罪的迷惑所困的个体,使他们回归公义。当他们回归公义时,上帝无需干预任何人的言行,因为他们的行动领域正按照上帝的旨意和谐地运行。他们拥有了自制力。一切受造物都像最初受造时一样,以和谐的系统运作。不再有冲突,因为没有人会干涉他人的行动领域。每个人都对自己的行动领域负责。每个人都承认自己要对上帝负责,负责如何管理自己的行动领域。没有人需要为他人的行动领域负责。所有人都自由、圣洁、快乐、和谐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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